说“娼优妓伶”中的“倡”是唱军歌的是搞笑的吧。《周礼·春官·乐师》的原文是“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在贾公彦疏上写道“故书‘倡’为‘昌’,郑司农云:‘乐师主倡也。昌当为倡,书亦或为倡。’”最初写作“昌”,所以《康熙字典》上将这个“倡”解释为“唱”。不论是“倡”还是“昌”都是男的乐官。到了汉代,“倡”的地位也下来了。《七纬》中的《春秋元命苞》中写道:“”翼宿,……为乐库,为天倡,先王以宾于四门,而列天庭之卫,主俳倡,近太微而为尊。”“俳倡”即杂耍跳舞之人。
至于“倡优”一词,据我所知,汉代就这么用了。·司马迁《报任安书》:“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蓄,流俗之所轻也。”到汉代,“倡优”就彻底成了一个词,专指唱戏的。
至于为什么一个词会向下发展,想想身边就清楚了。开始都是尊称,慢慢成了中性词或贬义词。比如称医生为“大夫”,古时读书人自谦的词“学生”,现在就是指在校的学生,或某人的弟子,但在清代国色优舞,老师本人也常常在弟子面前自称“学学某某”,看《儒林外史》中周进与范进二人的对话就明白,这些就是中性。贬义的这里略过。
“优”在春秋时代就是艺人的意思。《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里写道“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史记·滑稽列传》里有优孟(故楚之乐人)、优旃(秦倡侏儒也),按《史记索隐》上的解释“索隐案:优者,倡优也。孟,字也”。先秦时代“优”就是艺人的意思。
“伎”在先秦时代通“技”,“妓”一出现就在现在的意思。最早见于成于唐代的《汉武外史》上“至汉武始置营妓,以侍军士之无妻室者”。
“伶”最初作“泠”,因为泠氏掌乐官,所以后世称乐官为伶官。到后来也是引申为艺人。
“娼优妓伶”四个字也就“妓”出现时就身份低,后来都是下九流的贱民。不过“优伶”还可以以“玩票”为名义掩掩,其余的真是没法当“业余爱好”。
就是近代女艺人也被人看不起国色优舞,原因无它,想干的好,得和窑姐认干姐妹。窑姐很少有能唱戏的,有时候为了让客人高兴,或者客人愿意多给小费,就让她们的干姐妹来唱。当年奉天这边管唱书的女艺人叫“窜窑子口的”。“娼妓”和“优伶”的界限,只是在于能不能当爱好的区别罢了,真要干了这类行当,性质不那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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