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这部公众期待已久的法律对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近年来,广场舞扰民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日益增多。记者从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获悉,5月以来,群众反映的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投诉共有483起,在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理下,大多数问题都妥善解决。
北辰区宜淞园居民6月15日向12345热线反映,每天19时到21时小区中心健身器材附近都有人跳广场舞,音乐声音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记者在现场看到,二十多人在跳广场舞,记者来到旁边楼栋李女士家,家中可以清楚听见广场舞音乐的声音,“夏天热,总要开着窗户,广场舞音乐在家听着真真切切,看电视都听不清楚里面的人在说什么。跳广场舞健身可以,但应该适当调低音量,至少不应该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李女士说,最初他们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人员能做的只有劝说,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效果。
新法6月5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新法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广场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违反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广场舞,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有法可治了。
对于宜淞园的问题,12345热线反映至北辰区政府,此事交由公安北辰分局处理。该局治安民警表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已有相关规定,而新法更加明确了执法与处罚。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属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对跳广场舞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对方表示愿意改正,民警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持续监督其整改情况。随后民警及时向反映人反馈了工作情况,反映人表示噪声有明显改善。
另外,近期武清区保利海棠湾86号楼居民也向12345热线反映附近小广场每天20时开始,就有人放音乐跳广场舞,严重扰民,泉州路派出所民警及时妥善处理;有市民投诉,红桥区光荣道北洋豪华家具城附近,每天晚上有人聚集跳广场舞,从19时40分一直持续到22时,音量过大,丁字沽派出所民警及时处理,并安排巡逻车每天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345热线坚持整体统筹、全面优化,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责任架构,以“办成事”为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作风转变,千方百计解决企业群众难题,畅通党和政府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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