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大)音量、公共空间、舞蹈、中老年群体,汇集这些关键词的广场舞在近年成为中国城市的一道独特的社会风景。广场舞不但引起了学术研究者的兴趣,跳广场舞的阿姨们的生活态度和“混搭”的穿衣风格,甚至让两位在上海生活的法国女生Elsa和成为了她们的“迷妹”(两人还出版了一本相关主题的同名杂志)。
通过“混搭”——或者用更为学术的语言来表达——“拼贴”,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怡在《社会学研究》最新发表的论文,将广场舞放入亚文化研究视域,来理解广场舞为何集中在中老年群体,以及它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的社会学意义。
什么人在跳广场舞?
对上海城区11个广场舞团体的观察、焦点小组和个体访谈的结果显示,广场舞的受众有较为明显的人口特征。由年龄来看,大多是出生于20世纪50、60年代的女性,在周怡的样本中,这个年龄段的比例高达97.3%,也就是说广场舞的阿姨们一般是现龄55-67岁之间的退休女性。
从生命历程来看,这个年龄段的人有三段独特的经历。首先,因为正常教育被“上山下乡”活动中断,她们普遍只有初中或高中的教育程度。而其后的市场化改革又使这批多是普通工人或中下层白领的女性遭遇整体性下岗。最后,作为独生子女政策下的母亲和奶奶,退休后的“带娃”负担相对较轻。由此就不难理解广场舞的受众大多为中老年女性,她们退休后拥有较多自主的空闲时间。
然而,光是有闲还不足以解释广场舞的吸引力,还必须从广场舞对这一群体的意义去寻找原因。
在公共空间跳舞才是正经事
广场舞当然有一定的健身锻炼效果,但可以达到同样作用运动很多,为何要选广场舞?广场舞为何又一定要在广场、公园这些公共空间里进行?
第一个原因与上面提到的这一群体的人生经历而形成的集体认同感,有直接关系,例如一个受访者表示:
“我们这些人多少有点舞蹈基础,否则不会选举广场舞。这个基础早从“文革”的群众文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开始,那时候差不多初中毕业,下乡的、进工厂的,好像都非常重视文艺,加入文艺宣传队。参加演出,也跳过忠字舞,后来跳交谊舞,再就是现在跳广场舞。交谊舞比较特别,需要男舞伴,一来家里老公不放心广场舞,二来男人爱跳舞的不多,因此逐渐没人跳了。这时广场舞来了,它是一个相对简单多样,能够适合不同层次的人加入的舞蹈,自由自在,自己想跳啥跳啥,属于可以很快普及的群众文艺吧。”
另外一个原因则和追求自我的表现有关系,比如另一位受访者表示:
‘我平时是比较内在羞涩的性格,总觉得女人应该含蓄内敛,显得守妇道、有涵养一些。退休没事,晚餐后总出来转转。看见楼下广场聚集不少和我同龄的女性在一起跳舞,就看看望望,虽然对老歌老曲有感觉,但还是羞于跟跳,因为那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每天这样路过,差不多10天左右,这里的领舞者看我女总来,就主动搭讪我,问这问那,渐渐和这里的人熟了起来,她们邀我一起学跳,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跟跳起来。起先,边跳边特别留意路人,生怕还上熟人,回家也不敢和老公说。一般刚跨出这一步的时候很难为情。大约战战兢兢过了1个多月,真的跨出了,觉得这个团体活动很好。逐渐也不怕被人怎么说、怎么看自己跳广场舞了。老公知道后也非常支持,有时候还下雨或者没去,他反而问,“你为什么今晚没去?”后来,我们这群人一起出国,在国外街头上老外吹萨克斯管,我们就很大方地跳起来,一点儿难为情都没有,反而非常自豪,老外也感受到中国“大妈”的开心样子,因为一下围过来很多人,他们吹得、我们跳得就更起劲了’。
广场舞不但满足了中老年女性的社交和自我表现需求广场舞,某程度上广场舞也是过去多年集体生活的一种延续。周怡的访谈发现这两者的结合产生了一些在外人看来有点难以理解的现象。
第一是广场舞的音乐品味,除了常见的红歌外,也有《小苹果》和《最炫民族风》这样的“网络神曲”。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风格和歌曲内涵上的跨度,是因为对于阿姨们而言,歌曲具体表达什么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节奏强劲,这样才适合跳舞。因此,放红歌不一定等于认同背后的意识形态,喜欢《小苹果》也不必然意味着阿姨们拥抱网络文化。
另一个现象是,阿姨们知道广场舞可能会扰人吗?答案可能是真不知道。所有被访谈对象中,没有一个表现出她们的行为可能“占用”了公共空间的意识。“广场舞嘛,不在广场跳,就不叫广场舞啦”的观点似乎在阿姨们中颇为普遍。
阿姨们对“公共空间”无意识,与外界对“广场舞大妈”的污名化不无关系。然而,这却不能简单归罪于她们或广场舞这一亚文化现象一方。
对她们的“污名”,涉及集体主义时代“群众”概念的变迁和消逝,也涉及“公共空间”意义的变化和再造,以及在城市规划者心目中,广场这样的“公共空间”的功能是什么,属于谁,应服务于谁。
在后社会主义时代,以及更往后的后奥运时代,如澎湃市政厅《重塑:广场和舞》一文所写那样:“当百花齐放的广场舞被视为‘奇葩”,大妈们脚下的广场的意义又在悄然改变:公共空间的战略性任务完成,广场舞到了回归生活的时候,却尴尬地发现生活的广场容不下她们。”
在集体主义时代代表主流价值体系、也因彼时的集体经历而需要在老龄时期回到“广场”寻找集体认同感的她们,与如今的城市公共空间定位格格不入。她们并不是城市规划者心目中需要服务、具有多样城市空间使用需求的“群众”,更不是具有“城市权利”(列斐伏尔,1967)的主体。她们“扰民”,其活动的美学表征并不适应时下的城市公共生活。其他更满足作为商业消费空间的城市“公共领域”的群体,也不希望与其共处。她们不受欢迎,最好回到“私人领域”。于是,有了广场舞团体“争抢”、“霸占”空间,也有了对广场舞的“污名”,以及被“打扰”的居民放狗咬人等奇闻。广场舞阿姨们对“公共空间”的争夺,也因而具有了边缘群体的“亚文化”反叛意味。
广场舞会消逝吗?
如果纯粹从上文对广场舞的社会意义进行理解的话,广场舞很自然会被解读为中国中老年女性对自我个性的解放,但周怡认为这会忽略中国女性仍然受到传统价值观约束的事实。“做完吃完晚饭,打理完家务,我们才能出来跳舞呀!女人做家务是本分。”某受访阿姨如此表示。
回到文章的开头,“混搭”可能是一个最好的形容,来解释广场舞能同时包容集体和自我、主流意识形态和网络亚文化,以及世代人生经历差异等内容价值意涵跨度极大的元素。正因为如此,广场舞的出现和热潮可能是某个年龄段群体的一种文化实践,往后的世代进入老龄阶段未必会做同样的事情,广场舞也许就自然地消逝了。
从主流价值体系的代表,到作为一种亚文化群体的跌落,广场舞阿姨们经历了年龄的衰老、时代的跨越,也经历了新时期城市“公共空间”的变迁和重塑。从“亚文化管窥广场舞,以及“中国传统的女性家庭角色观念对广场舞的制约或规整作用”,可能与在年龄方面更多关注青年群体的既有西方亚文化理论,形成对话的基础。
参考文献
周怡:《“大家在一起”:上海广场舞群体的“亚文化”实践─表意、拼贴与同构》,《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5期。
宫羽:《重塑:广场和舞》,《澎湃市政厅》,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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